据新华社报道 自2011年1月起,我国内地将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工作场所完全禁止吸烟。卫生部妇社司司长杨青5月10日在卫生部例行新闻发布会透露这一信息时称,这是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要求提出的目标。
杨青介绍说,为做好控烟履约工作,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和武警部队卫生部于2009年5月联合发出《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要求今年在军地所有卫生行政部门和至少50%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建成无烟单位,确保2011年实现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目标。 (曾利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