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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税假环保之名涨价?
作者:张震


    ■本报记者 张 震
  继消费税、燃油税之后,国家或将再以税收杠杆来引导消费者购买小排量车。近日,有消息称国家有关部门已经初步拟订了车船税调整草案,并且向部分车企征求意见。
  酝酿调整的车船税也将像消费税一样,将一改目前“一刀切”的征收方式,调整为按照不同排量阶梯式征税,大排量车征税或将成几何级数增长,由目前的几百元上升至几千元,甚至上万元。
  这项旨在抑大扬小,平衡产业发展,实现汽车低碳减排的政策,却引发了业界很大争议。有业内人士认为,其促进节能减排的初衷难以体现,反而会加重车主的负担。
打破一刀切
  这份只向部分车企征求意见的草案,按照7种不同排量阶梯式征税,其中部分排量划分及征收金额为:1.0升及以下排量车型为第1档次,1.0-1.6升为第2档次,1.6-2.0升为第3档次,最后一个档次为4.0升及以上大排量车型。1.0升及以下小车的车船税不作调整;1.0-1.6升酝酿年税额最低为360元,最高可开征1080元;2.0升排量汽车的车船税考虑从900元起步;大排量豪华车所属的4.0升及以上区间,起征点将超过3500元,最高或上调到万元。
  显然,调整后的车船税更体现了公平原则。因为按照现行的车船税征收办法,1.1L的QQ和6.0L的奔驰S600,甚至更大排量的宾利、劳斯莱斯等,所交的车船税都是480元/年,有“一刀切”之嫌。
  与此前“一刀切”的做法相比,按排量区别征收车船税似乎有了鲜明的“抑大扬小”的导向。全国汽服委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陈东升告诉记者,调整后的草案做到了“少排少交、多排多交”。车船税按排量收取后将起到一定的引导作用,谁制造的公害大,理应付出的代价也大。
增加车主负担
“初看车船税新征税草案,似乎挺公平、挺人性,按照不同排量征税,钱多的就多征点。”一位从事汽车报道的媒体人士告诉记者,但细看,几乎都提升了税额,哪怕你开的只是一辆1.6L的车,日后每年也得缴纳高出480元的税。这是否有变相涨价的嫌疑?
  的确,本次车船税调整虽然大大增加了大排量汽车的保有成本,但水涨船高之下,中低排量汽车的税费也跟着涨了不少。要知道,大排量汽车的消费群体毕竟较小,且4.0升以上的消费者大部分“非富即贵”,数千元的车船税能否阻挡这部分人的购买热情值得思考。而中低排量汽车消费群体庞大,经济能力相对有限,车船税费的提高,只会继续增加原本已经很高的用车成本,对他们的影响反而更大。
  甚至有专家认为,车船税调整并没有释放出足够的“扬小”诚意。汽车业界资深分析师贾新光告诉记者,发动机排量1.6升及以下的汽车是我国《汽车工业调整振兴规划》倡导的车型,但按照媒体披露的车船税新政草案,排量1.0至1.6升的汽车税额最高可达1080元,将比现在提高数倍,“没有任何鼓励小排量车的意思。”
  在贾新光看来,车船税的调整是地方税收和国家税收博弈的结果。他告诉记者,成品油消费税替代公路养路费等6项收费的支出,同时取消了原来的公路养路费和二级公路收费,而这些收费,以往都是直接进入地方财政的。实行燃油税后,地方的汽车税收只剩下车船使用税。但是车船使用税水平太低,所以有提高的“必要”。
并入燃油税是否更合理
  从目前来看,车船税作为一种按年度征收的财产税税种,不论是否开车,只要保有汽车就必须按期缴纳车船税,直到车辆损毁、报废。但在实际生活中,可能会存在这样的情况:一辆大排量汽车的车主可能很少用车,而一辆小排量汽车每天都在使用。两者相比,后者的碳排量显然要比前者要多,但它所交的车船税却又远少于前者,这明显是不公平的,也违背了车船税促进节能减排的初衷。
  “对汽车拥有阶段税费的征收,最初更多是出于对车辆日常管理业务费用的需要,目前许多国家利用这一杠杆来达到鼓励省油、清洁汽车的保有。”贾新光告诉记者:“国内汽车的税费水平已经相当高了,而其节能减排的促进效果并不明显。如果税费逐项单独改革,可能造成不同税费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汽车消费税的改革,宜作统筹考虑。”
  从长远看,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车头税”应当压缩或者被合并到燃油税中。发达国家也非常重视私车使用环节的税收,但都不是固定税额,而主要通过燃油税来实现“多开多交、少开少交”的调节功能。这种做法将直接导致百姓的钱包与汽车的节能特性和用车频度、里程挂钩,会比“车头税”发挥出更大、更科学的作用。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安体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表示,车船税的从量计征方式以及较低的纳税数额,对于限制机动车数量、进而达到节能环保目标的作用并不明显。安体富认为,燃油税、环保税、资源税,对节能环保更具意义。
应当“老车老办法”
  实际上,车船税到底该怎么征?确实是关系到成千上万有车家庭的大问题,需要在民主、科学的氛围中充分吸纳民意。
  另外,从保护汽车消费信心,体现公平性的角度出发,国家有关部门在一些环保政策、汽车税费政策上应当按照“新车新办法、老车老办法”的原则实施。
  因为近些年,汽车行业主管部门对于节能环保小排量汽车的技术标准一直没有清晰的界定,2009年在购置税优惠政策实施时明确了1.6升这个技术节点。而此前,百姓购买家轿的排量选择范围多在2.4升以下。如果车船税真要分级“涨价”,对于此前购车的消费者有欠公平。
  对于此次车船税调整引发的争议,5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宣传部门表示,近期将正式行文回应。本报也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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