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广播网报道 据北京市住房和建设委员会介绍,近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将于6月1日起全面实施,首次明确提出了建设单位对所建设的工程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质量全面负责。这意味着在一般住宅50年的设计使用年限内,房屋产生的质量问题开发商要负担相应责任。 同时,10月1日即将实施的《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核标准》也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单位或开发商将承担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并承担发生费用。 (耿 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