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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严禁各地向学生收取安全管理费
作者:任震宇


  本报讯(记者任震宇)针对一些地方向学生和在园儿童收取安全管理费、电子识别卡费、门卡费、保安费等乱收费问题,6月2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出《关于严禁向学生收取安全管理费等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严禁学校、幼儿园以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为由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通知》规定,严禁各地违规出台收费政策。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管理政策,不得违规审批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各类学校、幼儿园不得以安全设施升级、配备安保人员为由,向学生、在园儿童收取任何费用。各地要对已出台的教育收费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凡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一律废止,违规收取的费用要全额退还学生家长。《通知》强调,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幼儿园收费的监督检查,畅通12358价格举报电话,认真查处群众举报和检查发现的乱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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