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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发生供暖费用纠纷供热企业负责解决
作者:易明灯


  据《北京日报》报道 7月1日起,北京市居民与供热企业将使用新版供热合同。今后居民用户的供暖费,将由供热企业直接收取。发生供暖纠纷,居民可直接找企业反映,企业负责帮助居民解决。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日前联合市住建委下发《关于供热单位服务和管理到户有关问题的意见》。明确今后将由供热企业直接向居民用户收取供暖费用,如有特殊原因仍需物业等机构代收供暖费用的,双方必须签署委托协议。供热企业也可以委托金融机构或物业服务企业代收,并向用户公告受委托的收费单位,受委托单位不得向用户收取任何额外费用。实施新规之后,一旦发生供暖费用纠纷,居民都可以直接找供热企业。
(易明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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