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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商抽查成品油质量合格率为64.3%
作者:王文郁


      本报沈阳讯(记者王文郁)为了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切实监管成品油商品质量,今年第二季度,辽宁省工商局委托沈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和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对辽宁省内部分地区的成品油商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抽查数据显示,在被抽查的182个批次成品油中,合格成品油有117个批次,合格率为64.3%。以中石油、中石化为代表的国有控股加油站的商品质量较好,而民营个体加油站油品质量问题较多。
  据悉,本次抽查反映的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车用乙醇汽油中的乙醇含量和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指标不合格;二是轻柴油闪点(闭口)和冷滤点项目不合格。专业人士表示,乙醇含量不合格,会导致汽油燃烧不完全,火花塞、气门、活塞顶部及排气管、消声部分易形成积碳,使主要部件的使用寿命降低。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指标超标将影响发动机的动力,增加油耗,汽车尾气排放物易造成环境污染。
  目前,辽宁省工商机关已经向社会公示了《成品油商品监督抽查不合格商品明细表》,希望消费者对这些经销不合格成品油的加油站点加以注意。同时,工商机关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尽量去信誉较好、质量可靠的加油站加油,并索要发票。如果发现成品油质量有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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