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电动车自燃殃及房屋消协调解获赔新车
作者:陈毅 胡忠兵 洪敬谱


  本报讯(陈 毅 胡忠兵 本报记者洪敬谱)记者近日从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消费者协会了解到,该区消协马衙分会近日成功调处了一起电动车自燃引发的消费纠纷,消费者章某获赔一辆崭新电动车。
  5月18日,贵池区消费者章某来到该区消协马衙消协分会投诉,称其去年购买了某品牌电动车,车子不久前停放在自家车库内自燃,整辆车烧得面目全非,并殃及了自家的房子,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章某认为电动车之所以自燃,原因是电池质量有问题,请求消协出面向电动车销售商讨个说法。
  接到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积极与电瓶车销售商、代理商及生产厂家取得了联系,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为消费者据理力争。经过消协工作人员的调解,双方在赔偿问题上达成一致,由生产厂家为消费者赔偿同规格、同型号新电动车一辆。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B2 版:汽车·热线】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电动车自燃殃及房屋消协调解获赔新车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