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额尔古纳市工商机关成功调解一起农用拖拉机消费纠纷。经过调解,经销商为消费者的拖拉机更换了全新的发动机。
申诉 洪先生在额尔古纳市某农机销售商处购买了一台价格为1.7万元的拖拉机。购买时正值冬季,洪先生根据驾驶常识自行对发动机进行了高温加热,以融化内部机油,但在尝试发动拖拉机过程中,发动机不断冒出黑烟,拖拉机无法正常驾驶。洪先生遂向经销商提出更换发动机。经销商以洪先生使用不当造成发动机人为损坏为由,拒绝更换。多次交涉未果之后,洪先生向工商机关申诉。
结果 工商人员了解情况后,认为经销商在洪先生购买拖拉机时,未充分履行告知义务,没有详细告知消费者在何种情况下才能安全发动拖拉机。经过调解,经销商为洪先生的拖拉机更换了全新的发动机。
(关福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