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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银行业消费维权“绿色通道”
湖北省十堰市消委会联合行业协会组建首支银行业消费维权义务和解员队伍
作者:吴采平 胡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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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说:义务和解员培训班举行启动仪式 吴采平/摄

  本报武汉讯(胡建超记者吴采平)近日,湖北省十堰市消费者委员会联合十堰市银行业协会,在该市银行业服务网点建立消费维权义务和解员队伍,110名义务和解员在集中培训后已全部上岗,为消费者答疑解惑并开展消费纠纷和解工作。
  记者了解到,为不断完善维权网络,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湖北省银行业协会决定在全省建立银行业消费维权义务和解员队伍。十堰市作为该省首个试点,十堰市消委会和该市银行业协会率先在当地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银行等7家银行支行设立义务和解员,并按照有和解队伍、有工作场所、有统一标志、有联络电话、有登记文书、有工作制度、有服务专栏、有网络平台的“八有”标准,建立消费争议和解机构。
  湖北省消委会秘书长贾民乡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组建银行业消费维权义务和解员队伍,是为了促进银行业消费纠纷的和解,构建银行业消费维权“绿色通道”,实现方便、快捷地解决消费纠纷,增强金融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意识,营造放心金融环境。如果当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而和解员未能及时帮助消费者维权时,该和解员将会被解聘。
  十堰市消委会秘书长贾俊晏向记者介绍说,义务和解员采取聘用制,由所在地消委会和银行业协会进行资格审查,参加地市级以上消委会组织的培训,合格后由消委会统一颁发聘任证书,聘期为3年。义务和解员在聘任期间主要有4项职责,即:防止消费矛盾激化,促进消费纠纷和解;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增强消费者理性维权意识,增强银行业履行社会责任意识;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规,向消费者提供相关咨询服务;收集金融消费信息,倾听消费者呼声,向消费者组织和银行业自律组织反映消费动态及消费纠纷和解情况。
  十堰市工商局局长、市消委会会长李建锋表示,建立银行业消费维权义务和解员队伍,不仅有利于畅通银行业消费维权渠道,快捷高效解决消费纠纷,还有利于增强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意识,促进放心金融消费环境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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