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食药监局:网上药店仅有27家合法
作者:聂国春


  本报讯(记者聂国春)面对数不胜数的售药网站,多数消费者觉得无所适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7月13日就此发布消息称,截至2010年7月12日,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可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网站仅有27家。
  这27家网站包括:嘉事堂药店网、盛生网、华源大药房网、北京药品网、开心人药房网、健客网、金象大药房网上商城等。
  国家食药监局称,根据《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必须通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审查验收并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证书有效期5年。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必须在其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标明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号码。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只能在网上销售本企业经营的非处方药,不得向其他企业或者医疗机构销售药品。
  国家食药监局提醒公众,可随时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sfda.gov.cn)查询最新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以及可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网站名单。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B1 版:健康·食品】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食药监局:网上药店仅有27家合法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