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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白山:五项措施规范汽车摩托车下乡
作者:徐青松 李洪涛


  本报长春讯(徐青松 记者李洪涛)近日,为了加强汽车摩托车下乡的市场监管,保护广大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吉林省白山市工商局浑江分局采取查资质、验标识、打虚假等五项措施,扎实有序地推动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深入开展。
  据介绍,该分局采取的第一个措施是查资质。对辖区内汽车摩托车及相关产品的经销商的主体资格进行检查,依法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汽车摩托车及其配件、维修等违法行为。二是验标识。监督和要求经销商销售的汽车摩托车产品应当符合质量标准。三是规行为。重点检查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的经销和服务网点,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汽车摩托车市场经营秩序。四是打虚假。加大对汽车摩托车下乡活动相关广告行为的监测力度,规范广告用语,对在广告宣传中冒用“汽车摩托车下乡”名义欺骗消费者、对汽车质量、配置、性能等进行虚假表示、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五是保权益。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和“一会两站”的作用,认真受理和依法处理农民消费者的咨询、申诉、举报,引导合理消费,提高农民安全消费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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