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免费发给员工的文化衫能否使用上海世博会专用标志?7月16日,湖北省枣阳市某商业大厦因擅自在企业文化衫上使用世博会会徽,被当地工商部门依法没收物品和予以经济罚款。据悉,这是该局查处的首起以潜在商业目的侵犯上海世博会标志专用权案件。
6月24日,该局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时,发现某商业大厦的售货员每人身着统一样式的白色文化衫从事销售业务。这款文化衫的前胸左上方印有国旗和该商厦的名称,后背中间印有上海世博会会徽图案。据该商业大厦负责人介绍,他们于6月1日以每件5元的价格,在武汉汉正街定制了这款文化衫150件,作为企业福利每人2件发给员工,一方面宣传上海世博会和企业形象,一方面准备在即将举办的企业商业演出时使用,不知道这样做侵犯了世博会标志专用权。《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第四条规定:未经世界博览会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 (含潜在商业目的)使用世界博览会标志。在工商执法人员详细讲解世博会有关知识产权的规定后,该商业大厦负责人认识到企业行为违法的严重性,当即表示取消既定的商业演出活动安排,接受工商部门的处理。
为保护世博会标志专有权,该局遂依法对上述商厦侵犯世博会标志专有权的行为进行了处罚。
(李文成 徐 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