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广州讯 为深入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近日,广东省江门市工商局、江门市消费者委员会和澳门消费者委员会召开江澳两地消费维权工作交流座谈会。会上,两地消委会交流了消费维权调解机制及先进调解经验,并决定在近期签署《江澳消费委会消费维权合作协议》,这标志着两地将正式建立异地消费纠纷处理“绿色通道”。
据悉,根据协议,江门、澳门两地消委会将建立消费维权联络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络会议,在消费纠纷咨询、投诉处理、消费引导等消费维权领域方面充分交流,通力合作。消费者在江门、澳门任何一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产生消费纠纷,均可向纠纷发生地或居所地的消委会投诉。 (广 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