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翟方 雷 军本报记者 吴采平
“我们主动购买交强险,却屡吃闭门羹,导致摩托车无法年检。”近一个多月来,湖北省武汉市、十堰市、荆州市、荆门市、襄樊市等地的摩托车车主纷纷向本报记者站投诉,称他们在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时,保险公司以各种理由拒办。但是,未办交强险,交管部门就不能对摩托车年检,新购摩托车也无法及时注册登记、申领牌照。
摩托车为何难办交强险?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保险公司:
抛出诸多理由拒保
十堰市摩托车车主胡新国在投诉材料中说,7月12日晨6点40分,他第二次来到该市交警支队二大队车管业务大厅,排队办理摩托车交强险。“没保单了,等下周再来吧。”好不容易等到8点,工作人员又一次这样打发了胡新国。由于这个窗口每天只办理10份保单,不少人只得悻悻而归。
记者实地采访发现,保险公司设置各种壁垒,抛出诸多理由拒绝承保。在十堰市,4个办证点一般每天只给10个名额;在襄樊市,大多数保险公司都拒卖摩托车交强险,即使售卖也得附缴车船税;在荆门市,一家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称保单用完了,要到湖北省公司去领取;在宜昌市,某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说,两轮摩托车购买交强险时,需缴120元,另外要同时购买一份100元的驾驶员人身意外伤害险;而在武汉市部分保险公司,摩托车车主如要办交强险,除要缴纳120元保费外,还得同时缴纳车船税72元、手续费68元或人身意外伤害险费100元。
交管部门:
没有投保交强险,不能对摩托车年检
“没有投保交强险,我们就不能对摩托车年检。”湖北省交管部门负责人说,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所有上路行驶机动车必须购买交强险。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新购摩托车在4年内每两年检验一次,以后每年检验一次。并且,新购摩托车只有投保了交强险,才能注册登记、申领牌照。
据湖北省交管部门保守估计,湖北省至少有100万辆摩托车,因未办交强险无法年检。以荆州市监利县为例,该县有各式摩托车数万辆。监利县交警大队一负责人介绍,每年春节前后,均是摩托车上牌高峰期,但今年由于买不到交强险,前三个月只有约1000辆上牌,还有约2000辆新购车无法上牌。同时,数万辆旧车由于买不到交强险无法年检。十堰市警方的一项统计也表明,该市超过12万辆摩托车未办理交强险。
武汉摩托车车主黎先生说,他的摩托车已使用近8年,以前按时买交强险,并到车管所年检。“从去年开始,摩托车交强险就不好买了,我干脆开‘黑车’上路,见到交警就玩‘躲猫猫’。”“车辆不年检,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给警方处理带来很大难度。若车主无力赔偿,会给受害者带来经济损失,给社会带来安全隐患。”采访中,负责交通事故处理的警察告诉记者,若摩托车驾驶员在交通事故中构成犯罪,车辆没年检将是一个加重处罚的情节。
根本原因:
保险公司称卖交强险亏本
荆州市一家摩托车经销商说,“保险公司拒保,是唯利是图的表现。”但保险公司大声喊冤。
某保险公司负责人向记者解释,近年来,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交强险业务呈亏损状态。新版交强险自费率方案2008年2月实行以来,摩托车的交强险费从180元下调至120元,而保险最高赔付额从原来的6万元提高到了12.2万元。摩托车出事后,可能会造成人员和车辆损伤,他们赔付不起,所以才停止此业务。“我们是企业,有社会责任,但也应该讲究经济效益。”
十堰市保险协会秘书长王道君介绍,十堰市目前有24家保险公司,虽然没有明确拒办摩托车交强险,可实际上都在找各种理由推诿。“协会要求保险公司不得拒办,但效果并不理想。”
湖北保监局一位负责人分析称,自2008年2月1日起,《交强险基础费率表》列示的42个车型中,有16个车型费率下调,平均下降10%左右。同时交强险总赔付限额翻了一倍多,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由5万元上调至11万元,保险公司的赔付支出增加。从湖北省实施情况来分析,交强险费历年较为稳定,但赔付大幅上升,这是其亏损的重要原因。
湖北省保监局:
交强险不得拒办,消费者可投诉举报
湖北省保监局产险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几年前,摩托车交强险业务是保险公司争相开办的“香饽饽”,如今变成了“烫手山芋”。“交强险投保难已成为全国的共性问题,中国保监会正在研究解决办法。”
据他介绍,自交强险制度实施以来,2007年、2008年湖北的摩托车交强险业务在经营上略有盈余。但到了2009年,该省摩托车交强险保费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11.64%,仅为8850万元,亏损4020万元,赔款支出急剧增加。2009年下半年,开始出现交强险投保难投诉增多的现象,湖北省保监局迅速组织调研和暗访,掌握了部分公司拒保交强险和捆绑销售的问题。“近期接到的投诉比较多,我们已组织了专门的监管队伍进行检查。”据悉,为给严格执行交强险费率浮动制度提供技术支持、减少拒保情况,湖北省车险信息平台已于7月1日上线运行。
针对众多保险公司拒办摩托车交强险的现象,湖北省保监局表示,保险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拒办交强险。如果拒办,保监局一旦查实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责令停业整顿,取消保险公司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