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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补过的路面沥青一晒成糊状
针对山西省216省道晋中市寿阳段近20公里的修补路面存在的上述情况,山西省公路管理局已责令晋中市公路管理局进行检查核实,尽快把不合格的路面整修好
作者:冯铁飞


    
■本报记者 冯铁飞
  近期,有读者反映,山西省216省道晋中市寿阳段近20公里修补路面上的沥青一经曝晒便成了糊状,行人走过时,有时会被粘住脚;经过的车速度过快时,会导致刹车失灵;遇到雨天,车行在路上容易打滑,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记者实地调查证实了上述情况,目前,山西省公路管理局已责令晋中市公路管理局进行检查核实,要求尽快把不合格的路面整修好,让群众能安心走路,车辆放心通行。
村民反映
不小心踩上去会粘住脚
7月29日,接近中午时分,记者来到山西省寿阳县南燕竹镇颉家河村南边的公路时,路过的村民王秀云这样对记者说:“像今天这样的天气,我们过马路就得绕开马路上新修补的沥青走,因为不小心踩上去会粘住脚,万一躲不开路过的车就麻烦了。”据气象预报,当天当地最高气温为31摄氏度。一位村民拿起一块小石头,在一处铺了沥青的路面上轻轻一摁,小石头就被粘住了,“这样的路人们敢走吗?走上去非粘住不可”。
  颉家河村南边的这段公路在山西省216省道62公里处。记者站在路上由东向西看去,整个路面像是被齐整地分成了两半,一半颜色很深,黑亮黑亮的,另一半则很浅。村民告诉记者,这段路是在今年5月份修的,当时修路工人在一半的路面上铺了沥青就撤走了,于是,路面便一半深一半浅。前段时间,有人开车撞到了路边的树上,据司机说是因为路上的沥青被晒化了,轮胎粘上沥青很滑,车没刹住。“天热时沥青化成糊,下雨后沥青路面会打滑。”一位村民说,一到雨天,沥青路面看上去“跟黑镜子一样”,亮亮的,滑滑的,大伙儿都不敢轻易过马路,怕路过的车刹不住被撞上。
  接下来半个多月的时间里,记者多次经过山西省公路216省道晋中市寿阳段,发现从晋中市榆次区与寿阳县路段交界处开始,到寿阳县县城近20公里的路段上有不少修补过的路面,大多数路面上只是铺了沥青,没有混填石子或者砂子等其他材料。
记者目击
用砖头夯实修补的坑槽
  8月1日,记者经过山西省216省道寿阳县太安驿乡路段时,发现了多处刚修补过的路面,修补过的地方,沥青混合物明显高出路面,过往的车辆辗过修补过的路面,就会粘起不少糊着沥青的石子。
  记者又向前行进了两公里,遇到七八名工人正在修补路面。其中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是寿阳县公路管理段太安驿道班的,正在修补路面上的坑槽。
  记者看到,路面上停着一辆简陋的载有沥青的小四轮拖拉机。工人将坑槽用扫帚扫干净后,将拖拉机上的沥青通过一根管子注入坑槽,随后再把沥青和石子的混合物倒进坑槽。随后,几名工人用砖头把倒进坑槽的混合物捣了几遍。当记者对这样操作能否夯实表示疑问时,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等会儿压道车过来后压平,坑槽就修补好了。
(下转A2版)
(上接A1版)
  随后,记者顺着216省道进入榆次区路段,也遇到了几位正在修补路面的榆次区路段的养护工,路面上停着一辆装有沥青的罐装卡车。一位养护工告诉记者,沥青路面修补坑槽的正规程序应该是先挖开坑槽,然后将坑槽打扫干净,在坑槽内铺上一层粘合层沥青,冷却一会儿,待粘合层与坑槽底部基本粘牢后,再倒入沥青与石子的混合物,接着用铁制的专用工具将混合物夯实,最后用压路机压实并且平整后才算完工。
养护方称
车辆打滑是因超速驾驶
  记者将上述调查情况向山西省寿阳县公路管理段段长赵锁金进行了反映。他向记者介绍说,今年5月,该管理段确实开始对216省道寿阳段进行了路面养护,他们是按照相关养护标准来操作的。随后,赵锁金委托该管理段主管养护工作的副段长石忠平接受记者的采访。
  石忠平一开始告诉记者,今年216省道寿阳段路面养护工作还没有开始。随后,他又改口说,今年5月,他们开始对寿阳段路面进行修补处理,具体工作是补坑槽和处理翻浆。路面上的沥青不是今年修补时铺上去的,主要是今年6月天气太热,路面泛油造成的。记者问为何会一半路面泛油、一半路面未泛油时,石忠平未作回应。
  对于车辆在深色沥青层上打滑致使刹车失灵的情况,石忠平表示是由于司机车速太快造成的。石忠平解释说,他们今年修补的路面按公路技术等级标志的要求,车辆驾驶速度最高不能超过60公里/小时,拐弯的地方不能超过40公里/小时,“如果按这种速度行驶,车辆肯定不会发生刹车失灵的情况”。
部门表态
要求尽快整修不合格路面
近日,记者就山西省216省道寿阳段公路所出现的上述问题,采访了中国公路学会养护与管理分会理事、山西省公路管理局养护处处长李安渠。李安渠看到记者所拍的照片后,逐一指出了这段公路修补中存在的问题,如:修补坑槽用砖头夯实是不合格的,正规的施工方式是应该用专门的夯实机械进行夯实;有的路面沥青层过厚,太厚的地方必须铲掉,由此造成了浪费;沥青上所铺石子密度不足,同时没有整平,不符合规范;施工中未设置警示牌,不等待修补的路面温度降低就离开,不符合相关规定。
  8月28日,李安渠表示,对记者所反映的这些问题,省公路管理局已责成晋中市公路管理局进行检查核实,要求尽快把不合格的路面整修好,让群众能安心走路,车辆放心通行。
  太原民权律师事务所的李权律师表示,如果消费者驾车经过修补不合格的路段时,因为路的质量问题造成经济损失,作为事发路段的所有人和管理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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