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有关人士在2010中国商标年会上透露
《商标法》修改稳步推进 四大难题有望攻克
作者:贾 君


  本报西宁讯(记者贾 君)《商标法》第三次修改工作目前正在稳步推进之中,现行《商标法》在施行过程中因社会经济环境变化而面临的新挑战和难题,有望随着修订目标的逐步落实而得以解决。这是记者9月1日从在青海省西宁市召开2010中国商标年会上获得的最新消息。
  据了解,作为新中国知识产权领域第一部法律,《商标法》1982年8月23日获得通过。自1983年3月1日施行以来,《商标法》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促进我国商品经济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2003年以前,《商标法》经过了1993年和2001年两次修改。其中1993年修改的主要内容为开始注册和保护服务商标,加大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2001年修改的目的是为了与世贸组织规则相协调,主要修改内容为扩大商标权主体和客体的范围,明确将地理标志纳入商标保护体系,明确保护驰名商标,引入对商标确权程序的司法审查,禁止恶意抢注和增加工商行政执法机关的查处手段等。
  2001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国际和国内贸易迅速发展,国际、国内社会经济环境也发生了很大变化,现行《商标法》又面临许多新的挑战和问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副局长赵刚在2010中国商标年会上发表演讲时说:“这些挑战突出表现为4种,即:商标确权程序繁琐,导致商标注册周期延长;打击恶意申请、异议的操作性亟待提高;对商标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与社会经济发展已不相适应;商标注册程序与国际惯例尚有差距。”
  据了解,为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2003年底,国家工商总局开始启动《商标法》的修改工作。经过近7年的调研、论证,先后10余次召开专家会议讨论,8次书面征求各界意见,起草10余稿,国家工商总局于2009年11月18日将《商标法(修订送审稿)》正式报请国务院审议。赵刚介绍说:“此次修改《商标法》将主要着力于简化和完善商标确权程序,完善制止恶意商标注册申请的机制,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和行政监管力度,加大对地理标志的保护力度,加强对商标代理行为的监管,为中外商标申请人提供更好服务和达到国际水平,完善商标与企业字号冲突问题的解决机制。”
  国务院法制办教科文卫司副司长刘晓霞在介绍《商标法》第三次修改的进展情况时指出,国务院法制办在接到送审稿后,于今年2月23日将送审稿发送给62个中央单位、32个地方政府、10家人民法院、15家知名企业、7个国内外相关协会、14位专家学者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美国专利商标局、欧盟商标局、日本特许厅等共144个单位征求意见。截至5月底,共收到回复意见119份,初步汇总意见共计15万余字。
  刘晓霞介绍说:“今年6月29日至6月30日,国务院法制办会同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法规司在河南省洛阳市召开了商标法专家论证会,邀请了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院、最高检等11家单位及10位专家学者参会。与会代表和学者就《商标法》修改的指导思想、我国商标制度与相关国际公约的关系等10个重要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讨和论证,对《商标法》修改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和意见。”
  据了解,关于简化异议程序、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制度、地理标志保护以及如何规范商标代理等问题,是《商标法》修改进程中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话题。对于企业名称与商标权冲突的问题,以及商号与商标冲突的实质是不正当竞争行为还是商标侵权行为,目前各界也有不同看法。
  记者从2010中国商标年会上了解到,与会的商标领域各界人士均对此次《商标法》的修改工作表示肯定。他们相信,随着《商标法》修改工作的逐步完成,相关难题必将得到圆满解决,我国的商标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将进入新的历史阶段。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1 版:要闻】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商标法》修改稳步推进 四大难题有望攻克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