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 记者日前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获悉,住建部近日出台有关规定,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名称和主要责任人姓名。主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有权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要责令改正。 (杜 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