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传江
今年以来,黑龙江省工商局通过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教育、建立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等措施,狠抓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实效。特别是3级食品流通监管机构的设立,为工商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截至今年6月末,黑龙江省工商机关共检查食品经营户5.8万户次,取缔无照经营户638户,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1844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5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3万余元。省局组织食品抽样检验511个批次,各县级以上工商机关组织食品快速检测2325批次,下架、查扣不合格食品55680公斤,查处违法案件874件。截至6月底,全省共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21902个。
日前,本报记者采访了黑龙江省工商局副局长周建家。
周建家介绍说,为了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省工商局主要是从3方面着手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以制度建设规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围绕黑龙江省局党组提出的创新工商年主题,在食品安全监管上不断完善食品准入责任、辖区监管责任、食品安全领导责任、食品归口指导责任和食品安全社会监督责任等“5个责任”体系建设,努力实现食品准入规范化、巡查监管网格化、食品检验专业化、食品监管信息化和经营主体自律化的“五化”目标,积极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格局。
二是以专项整治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年初以来,全省工商系统开展了系列专项整治。针对节假日,开展了确保元旦、春节期间流通环节食品消费安全专项行动;针对特殊群体,开展了“六一”儿童食品、老人及婴幼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牡丹江市局开展了进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绥芬河、东宁开展了集中整治俄罗斯进口食品活动,对俄货商店进行逐户检查,查处了3起经营无中文标识、无进口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进口食品案件。鹤岗市局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监管制定了两个“百分之百”目标,即百分之百主体资格合格,百分之百食品质量合格;七台河市局从打击无照经营、严查“三无”和过期变质食品入手,逐校逐店进行整治。双鸭山市局开展了药店经营“食字”号食品专项检查,共检查药店56户,纠正虚假宣传行为21起。
三是以督促经营者自律强化食品可追溯管理。在全省推行了食品经营者进销货查验“一票通”制度,并在省内各大(中)型商场、超市、食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批发企业中聘任了首批110名食品安全联络员,组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联络员队伍。省垦区工商局为辖区内8000多户食品经营业户统一制作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公示板》,公示板上包括了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者自律制度和12315举报电话及辖区工商所监管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哈尔滨市的食品批发量占全省近2/3,小型食杂店、仓买店数量居全省之首,哈尔滨市工商局坚持从源头治理抓起,指导道外分局在辖区探索实施食品经销进货统一配送管理模式,并先行在道外区南极国际食品交易中心进行试点。
提到黑龙江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下一步工作打算,周建家感到任务很重,责任很大。他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总局王东峰副局长到黑龙江省检查指导乳制品安全工作时强调指出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工商部门要把好“三关”:即市场准入关;食品交易关,商品退市关。为此我们将在全系统大力推进以食品市场主体准入、食品上市准入、食品市场巡查监管、食品抽样检验、食品市场分类监管、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退市、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责任、食品安全社会监督、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协调协作制度和信息化为主体的“十制一化”管理法,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