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成都讯(通讯员何 伟)近日,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个体户胡某使用片状氢氧化钠浸泡水产品,被该区工商部门依法查处。
8月16日,广安区工商局执法人员在该区巡查时发现,胡某在其经营的水产品门市用氢氧化钠浸泡牛毛肚,并现场查获片状氢氧化钠5公斤。因胡某涉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相关产品,该局遂于8月17日对其立案调查。经查,胡某从今年5月8日起,从重庆某化工公司购进工业用片状氢氧化钠,并使用其浸泡食用牛毛肚销往附近场镇。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胡某构成了使用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的行为,8月22日,该局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胡某作出了没收违法使用的片状氢氧化钠5公斤,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