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康市工商局立足自身职能,积极服务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乔正安 本报记者 徐文智
陕西省安康市位于秦岭南部山区,农业是当地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安康市工商局局长丁华告诉记者,近年来,该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立足自身职能,以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大力实施“政策惠农、商标富农、经纪活农”等7项工程,积极服务“三农”发展,全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政策惠农”工程。今年以来,该局本着“优化政策环境,服务农村经济”的思路,先后制定并实施了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45条意见”、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15条意见”和《扶持商标品牌建设实施意见》等文件,为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宽松的政策环境。针对农村具体情况,该局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门槛,为农民进入市场建立绿色通道,积极培育农村市场主体,大力引导农村个体工商户从事农产品加工业、种养业、服务业,鼓励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支持涉农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实施“商标富农”工程。按照“立足一批资源,培育一件商标,带动一个产业”的工作思路,该局广泛宣传,提高农村、农民的商标意识和商标法律意识,引导鼓励农民、涉农企业发展注册商标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结合优势农产品的特点,该局进一步加大对农产品注册商标的扶持、引导、保护力度,积极帮助申报著名、知名商标,提高地方名、优、特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实施“经纪活农”工程。安康市工商局依托市场抓发展,依托产业抓培育,依托龙头抓带动,努力培育、发展和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通过建立登记注册快速通道,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该局适当放宽农村经纪人登记条件,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在登记注册上做好服务工作。据统计,今年上半年,该市共发展农村经纪人200多人。
实施“合同帮农”工程。充分发挥合同管理职能,积极开展合同帮扶工作。该局通过规范合同文本和加强对订单合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管,确保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依法签订订单合同。同时,通过合同监管、指导签约、帮助履约、调解纠纷等多种途径,为订单农业提供优质服务。
实施“红盾护农”工程。在已取得农资市场整治成果的基础上,该局进一步规范经营主体资格、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据统计,该市工商机关今年上半年共查处农资违法案件100余件,确保农民群众用上放心种子、放心化肥和放心农药。此外,该局积极引导信誉好、规模大的农资企业到乡村开展连锁经营,畅通农资流通渠道,方便广大农民购买放心农资。
实施“维权保农”工程。全力抓好农村“一会两站”建设,安康市实现了省、市、县、所“四级”12315网络联网。该市消协分会、消费者投诉站和12315联络站已达到1504个,为保护农民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级工商机关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食品安全法》,积极开展12315维权服务进乡村、进农户活动,提高了农民维权意识和识假辩假能力。
实施“市场助农”工程。各级工商机关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在巩固、完善现有农贸市场基础上,支持鼓励乡、镇、村依托当地农副产品优势兴办集贸市场,以市场带动农副产品规模发展,改善市场设施和环境,提升市场的服务功能。该局还大力开展创建诚信市场和诚信示范户等活动,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同时适时组织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家电下乡和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切实维护农村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