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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工商局公布流通领域彩色电视机质量监测结果
3批次彩电存在安全隐患
作者:刘文新


      本报重庆讯(记者刘文新)重庆市工商局近日对流通领域彩色CRT电视机质量进行了监测,发现有3批次产品不合格。
  此次监测在重庆市合川、北碚、南川、开县和垫江等地,对10户经销商销售的标称产自四川、江苏、广东等地区8家企业的彩色CRT电视机进行了抽样,并委托重庆市电子电器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测。结果显示,有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包括标志和使用说明、防触电的结构要求、熔断体和熔断器座、开关、设备的插头、外接软线。
  据介绍,标志和使用说明不合格,是指未明确标示出电视机的型号规格及额定功率,消费者无法辨别电视机的功耗。防触电的结构要求不合格,是指电视机达不到相关结构要求,消费者触及到的电视机外部部件可能会造成电击危险。熔断体和熔断器座不合格,是指熔断体的标识未按要求标识,更换熔断体时消费者无法明确替代熔断器的型号,存在安全隐患。开关不合格,消费者通过开关关闭电视机,实际上电视机电源线的一极仍与电网电源接通,并未与电网电源完全断开。设备的插头不合格,是指插头尺寸不符合标准要求,消费者在将电视机的电源线与电网电源接通时可能存在触电危险。外接软线不合格,是指电源线在与机壳固定的地方紧固装置不牢靠容易造成电源线承受拉力时直接受力点在电源线与印制板的连接点处造成危险,或者是电源线在进入机壳的地方过于尖锐,容易损伤电源线的绝缘,造成触电危险。
  重庆市工商局表示,将依法对此次监测中质量不合格商品的销售者进行处理。同时,工商机关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彩色CRT电视机时,除考虑外观、价格因素外,还应考虑到知名电器销售企业购买商品,注意商品或者其外包装上是否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中文标注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生产标准等信息,注意商品和其外包装上标注的生产者名称、地址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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