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 (胡思进 沈存贵 记者顾艳伟)消费者买了一个电高压锅,屡屡煮出夹生饭。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解,经销商为消费者全额退款。
据了解,今年6月初,全州县消费者杜某在当地一家电器商场元购买了一个电高压锅。使用后杜某发现,该电高压锅煮出来的饭不是香软可口,而是夹生包浆难以下咽。杜某找到经销商要求退货。经销商认为,该电高压锅质量没问题,是农村电压低所致。杜某为此用该电高压锅在商场当着经销商的面煮饭,结果煮出来的饭仍是夹生包浆。经销商给杜某更换一个新的电高压锅。杜某将新换的电高压锅拿回去使用后,结果煮的饭还是夹生。杜某再次提出退货,经销商以种种理由拒绝。杜某为此投诉到全州县消委会。
全州县消委会认为,杜某所购买的电高压锅存在质量问题,根据有关规定,存在质量问题不能正常使用的商品,经营者应当承担更换或者退货的责任。经消委会调解,经销商同意全额退给杜某购货款4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