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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丽水市消保委公布10个批次油漆样品有害物质限量比较试验结果
所检油漆样品有害物质限量全部合格
作者:浙消委


  本报杭州讯 近日,浙江省丽水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公布了对该市市场销售的10个批次油漆样品有害物质限量进行比较试验的结果。结果显示,6个品牌10个批次的油漆样品的有害物质限量全部合格。
  据了解,为倡导环保、低碳生活,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丽水市消保委对该市市场销售的部分油漆中的有害物质限量项目进行了比较试验。本次比较试验的6个品牌10个批次的油漆样品,全部由丽水市消保委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从该市商场随机购买。
  本次比较试验委托丽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对油漆进行检测,对检测结果中的有害物质限量进行比较,包括发挥性有机化合物、苯、甲苯和二甲苯总和、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铅、镉、铬、汞的含量。比较试验结果显示,6个品牌10个批次的油漆样品有害物质限量全部合格。
  丽水市消保委特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使用油漆过程中要注意环保,提倡低碳消费、科学装修,并注意做好以下几点:
  ——不要迷信油漆外包装上的“绿色”二字,要向经销商索取并认真看清产品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观察铁桶的接缝处有没有锈蚀、渗漏现象;注意包装上的明示标识是否齐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是否正确。
  ——非环保型的油漆,由于甲醛等有害物质超标,大多有刺鼻的异味,因此,消费者购买时如果闻到刺激性气味,则需要谨慎选择。
  ——保存好购货发票,并留意保存购买使用的油漆的生产批号。
  ——装修完的居室不宜马上入住,要通风换气一段时间,降低室内有害气体浓度。 (浙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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