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昌讯(吴寿福 彭 坚记者朱 海)“爱心保险”在购买时可以买两份,但在理赔时却只能赔1份。近日,江西省德兴市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了一起保险纠纷。
前不久,消费者余某向德兴市消协投诉,称其夫妻俩均为教师,今年1月,分别由所在学校代扣了30元,为自己的孩子购买了某保险公司的“爱心保险”。之后,他们拿到了两份保险单据。今年5月,余某的孩子患病住院。出院后,余某去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被告知只能赔付1份医疗费用。由于多次交涉未果,余某遂投诉至消协。
受理投诉后,消协人员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保险公司答复称,购买两份“爱心保险”只是增加了保额,但不能享受两份理赔款。之后,消协人员调查得知,“爱心保险”系当地计生委、教育局为教师子女购买的,两单位未与保险公司订立书面合同,保险公司发给投保人的保险单据中,对购买两份保险也无特别说明,相关文件中也无关于增加保额的说明。经消协人员调解,保险公司同意向余某支付两份保险费共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