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天津讯(记者何春雷)天津市工商局日前公布了对该市流通领域蜂蜜产品质量监测结果,共抽检50个批次蜂蜜产品,16个批次质量不合格。
此次监测依据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重点检验了蜂蜜的果糖和葡萄糖含量、铅、四环素族抗生素残留量、碳-4植物糖含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等7项指标。除标称杭州德兴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德兴堂洋槐蜂蜜的四环素族抗生素残留量超标外,其他15个批次的蜂蜜大都是果糖和葡萄糖含量、碳-4植物糖含量不合格。按照国家标准,蜂蜜中果糖和葡萄糖含量应该大于等于60%,而此次检测中,含量最低的标称定州市绿洲蜜蜂园精炼厂生产的绿洲牌枣花蜂蜜果糖和葡萄糖含量只有5%。
对本次监测发现的质量不合格蜂蜜,天津市工商局已责令受检经销单位全部下架、停止销售,并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同时,该局要求全市食品经营者对质量不合格的蜂蜜,一律停止销售,并主动向辖区工商分局报告;对继续销售的,将依法予以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