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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迁址歇业余额退还消费者
《北京市预付费消费合同核心条款(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作者:贾君


      本报讯(记者贾 君)消费者预交了大笔金额办的美容卡、健身卡,没消费几次,商家就消失了——由预付费储值卡引发的纠纷成为近年的消费痼疾。记者10月27日从北京市工商局获悉,《北京市预付费消费合同核心条款(征求意见稿)》从10月28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拟规定商家迁址、歇业等,至少提前15日告知消费者,并按照约定的折扣率扣除已消费金额后返还消费者余额。
  据了解,为公平维护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北京市的预付费服务交易行为,减少交易纠纷,北京市工商局在有关行业协会的支持下,就健身、美容美发、洗浴、洗车、洗染行业的预付费消费服务现状进行了深入调研,并起草了《北京市预付费消费合同核心条款(征求意见稿)》。
  记者发现,征求意见稿中拟定的核心条款,条条针对预付费消费中的易发多发的问题。如针对商家约定消费卡到期后余额作废,核心条款拟规定,预付费卡有效期届满后,经营者应为消费者免费办理一次延期手续,且延展期不得少于原有期限的一半;针对商家规定有效期内一律不退费,核心条款拟规定,经营者单方变更服务内容,严重影响消费者利益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费,经营者应当返还余额;针对商家私自变更商品或服务价格,核心条款拟规定,经营者不得找理由拒绝向消费者提供约定的服务;针对商家不提供消费凭证和消费记录,让消费者无从查对自己的消费次数,核心条款拟规定,经营者必须开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并保留明细消费记录,直至交易终止后满两年;核心条款还规定,经营者应当在收费前与消费者书面约定详细内容;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有关行业标准及经营者承诺的标准;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等。
  为了保证合同核心条款的公正、公平和广泛的实用性,北京市工商局从10月28日至11月8日在“首都之窗”网站上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对《北京市预付费消费合同核心条款(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在征求市民意见后,北京市工商局将召开论证会,在进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完成修订后正式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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