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寿福 彭 坚本报记者 朱 海
近日,江西省德兴市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一起电视购物消费纠纷,帮助消费者拿回了购买手机款399元。
投诉 7月底,消费者郭某到德兴市消协投诉,称其通过电视购物订购了一款某品牌触屏手机。订购时,经销商承诺“可以货到付款,如不满意,7天之内可以退货”。几天之后,郭某拿到了快递公司人员送来的该款手机,结果发现该手机无法开机。郭某立即拨通了经销商的联系电话,对方以各种理由推脱,不同意退货。无奈之下,郭某到德兴市消协投诉。
结果 受理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确认消费者的投诉属实。经消协人员与快递公司协商,快递公司将郭某所购手机款399元退了回来,将手机退还给了经销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