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劣质板鸭致人腹泻 超市赔款7000元
作者:刘桂媛 肖小青


  本报南昌讯(通讯员刘桂媛肖小青)11月3日,江西省吉安市消费者温某从经销商手中接过7000元赔偿金,一起劣质板鸭致一家三口腹泻呕吐的消费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9月15日,温某从市区五岳观超市购得20只盒装板鸭,次日家人煮食其中一只后,一家三口顿感身体不适,头昏脑涨,不同程度地出现腹泻、呕吐,及时赶往医院救治,累计花费治疗费用2350元。医院方面诊断认为,造成腹泻、呕吐的主要原因,是食用了细菌超标的不洁食物,并且还需一定时间的后续治疗。为此,温某疑是板鸭存在质量问题,向超市要求退款索赔,遭到拒绝后,遂向五岳观消协工作站投诉。
  消协工作人员十分重视,及时与超市交涉,超市同意全额返还板鸭款1060元,但拒不赔偿。随后,消协工作人员依照相关程序,立即抽检盒装板鸭质量。经质量机构检测,该板鸭的酸价实测值为11.3mg/g,高于标准值1.6mg/g,判定为不合格产品。随后,五岳观消协工作站召开调解会议,超市认定检测结果,愿意全额支付温某家人的医疗费用,并同意一次性赔偿相关误工补助、后续治疗费用等经济损失4650元。温某对此表示满意。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B4 版:品牌保护】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劣质板鸭致人腹泻 超市赔款7000元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