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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小区人工湖成了“臭水湖”
民建安徽省合肥市委建议有关部门明确小区人工湖的维护和管理责任
作者:洪敬谱


  本报合肥讯(记者洪敬谱)“合肥市部分老住宅小区的人工湖已经变成了臭水湖,不仅影响业主的生活,同时也污染了周边环境。”近日,中国民主建国会安徽省合肥市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该组织今年对合肥市住宅小区人工湖现状和问题的调研结果。
  合肥市政协副主席、民建合肥市委主委王世清在发布会上说,近年来,为满足业主亲水的心理需求,增加楼盘的销售亮点,合肥市不少开发商在住宅小区内建设了人工湖。然而,人工湖给业主生活带来享受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少的困扰。该市大多数住宅小区的人工湖是死水,由于维护不及时,部分人工湖建成若干年后变成了臭水湖,蚊蝇孳生,不仅影响业主的生活,同时也污染了周边的环境。
  今年4月上旬至6月下旬,民建合肥调研组分别调研了该市庐阳区的栢景湾小区、蜀山区的西园新村小区和天鹅湖畔小区、瑶海区的宝业·城市绿苑小区、包河区的南园新村小区等5个小区的人工湖。其中,宝业·城市绿苑和栢景湾两个小区是近几年新建的小区,西园新村和南园新村是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建设的老小区,基本可以代表合肥市居民小区人工湖的情况。调研结果显示,该市部分老小区的人工湖污染较重,已经到了严重影响小区居民生活的程度;新建小区的人工湖污染问题也不容乐观,交付使用仅1年多的天鹅湖畔小区的人工湖就出现了富氧现象。调研组发现,这种现状尚未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调研组建议,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管职能作用,对住宅小区的人工湖进行科学规划。小区人工湖应建在沿江、沿湖、沿河等水源充足的周边,通过引水的方式来建造,这样既可以提高水质、减少污染,降低管理成本,又有利于湖水的自然融合、流动,形成良好的生态环境。开发商在住宅小区建设人工湖,应把握适度原则,要考虑后期的维护和管理成本。调研组还建议有关部门应明确小区人工湖管理的责任主体和日常管理维护责任,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给市民提供良好和谐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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