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南日报》报道 11月15日上午,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在株洲市天元区白鹤小学举行全省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护学旗推广使用活动启动仪式。从即日起,“护学旗”在全省6092所中小学校正式使用。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近日决定,在全省交通秩序复杂路段的中小学校,推广中小学生上下学“护学旗”制度,集中、持续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护卫活动。“护学旗”蓝底黄边,旗上印有“停车让行”交通标志、“湖南省文明交通行动护学旗”字样及阳光笑脸的主题形象。
为使“护学旗”具有特殊的交通标识效力,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规定,所有途经校园周边无红绿灯、斑马线的机动车,遇“护学旗”使用时均须停车让行,待“护学旗”收起后方可通行。“护学旗”使用时间为上学前30分钟内及放学后30分钟内。对不避让“护学旗”的机动车,执勤交警可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给予当事人“记两分、罚款两百元”的处罚。 (李 茁 雷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