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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直销业发展营造良好法制环境
纪念《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颁布5周年研讨会在京举行
作者:任震宇


  本报讯(记者任震宇)11月22日,“纪念颁布《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5周年”研讨会在京举行。与会的各界人士分析、回顾和展望了国内直销业的发展情况,对行业发展中的问题进行了反思。据悉,我国获得直销经营许可的中外直销企业总数已达26家。
  2005年9月,国务院颁布了《直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3号)和《禁止传销条例》(国务院令第444号),并分别于2005年11月1日和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两部条例的颁布,从政策和法规上首次明确界定和规范了直销行为及经营活动范围,保证了直销业的健康发展。
  随着近年来直销立法的不断完善,不仅直销行业的社会环境得到改善,而且直销企业都不断加大了在自身管理和规范服务方面的投入。经过政府部门及社会各界包括企业的努力,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对直销这一新兴消费方式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和认识,通过直销方式进行消费的群体正在逐步扩大,对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在看到直销业发展的同时,与会者认为,需要认真对待直销业在快速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为此,与会者建议,应不断总结法规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加强法制规范和完善监管,为直销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和政策环境,提高合法直销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直销业健康发展之路。同时呼吁直销业尽快成立自律平台,实施行业的专业化管理。
  此次研讨会由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和法制日报社共同主办。会上,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副会长胡国财宣读了“获得直销经营许可的企业要认真学习,严格执行两个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经营机制,规范直销企业经营行为,保证直销业健康有序发展并认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倡议。来自有关部门、高校和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同直销企业代表,围绕“规范行为、健康发展”的主题进行了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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