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天津讯(王毅鹏 李长林记者何春雷)记者日前从天津市工商局了解到,今年以来,天津市工商局静海分局先后对辖区内15个房地产开发小区、涉及26亿元金额的4061份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了检查,有效减少了合同纠纷,维护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从2007年起,静海工商分局就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存在的合同责任表述不清、随意扩大不可抗力范围、擅自改变公用部分设计、无效赠予等典型问题,逐年开展专项检查,并坚持监管常态化。该分局每年举办房地产开发商和企业代表参加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规范管理行政指导会”,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出现的问题,开展行政指导。
几年来,静海工商分局已累积对辖区内60个房地产开发小区、涉及73.5亿元金额的16261份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了检查,并采取行政指导等多种方式,依法规范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行为,使存在侵害购房者权益条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所占比重,由2007年的60.3%下降到2010年的10%,呈逐年大幅下降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