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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气灶爆炸伤人消协调解获赔偿
作者:何俊秋 徐平 朱海


    ■何俊秋 徐 平本报记者 朱 海
  近日,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一起因煤气灶爆炸引起的消费纠纷。经调解,生产厂家、经销商共同赔偿消费者4.3万元。
  投诉 2009年10月,新余市消费者刘先生订购了一组煤气灶。今年2月,经销商送来煤气灶,并进行了安装。9月16日晚,刘先生的妻子在厨房准备做饭,儿子走进厨房洗手。此时,煤气灶突然发生爆炸,两人当场受伤,被送到医院抢救。爆炸使刘先生的妻子双腿中度烧伤,儿子四肢严重烧伤、脸部轻微烧伤。次日,经销商与新余燃气公司技术人员赶到现场对煤气管道进行检测,结果显示没有煤气泄漏。9月29日,刘先生向渝水区消协投诉。
  结果 受理投诉后,渝水区消协多次联系经销商及生产厂家进行协商、调解。经调解,最终达成协议,由生产厂家、经销商共同赔偿刘先生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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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3 版:投诉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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