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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力抓手
——中消协副会长兼秘书长杨红灿解析“消费与民生”年主题
作者:任震宇


    ■本报记者 任震宇
  1月6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了2011年年主题——“消费与民生”。中消协为什么选用“消费与民生”作为2011年的年主题?这一年主题有什么含义?在2011年,中消协将围绕这一年主题开展哪些活动?1月6日,中消协副会长兼秘书长杨红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此进行了详细解答。

年主题
含义与出台背景

  问:杨秘书长,在1月6日的中消协理事会上,中消协公布2011年年主题为“消费与民生”,这一年主题有什么含义?中消协是如何理解消费与民生之间的关系的?
  答:确定“消费与民生”为2011年年主题,就是要充分认识消费与民生之间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它有3个方面的含义:
  一是强调消费需求是保持经济增长的恒久动力,是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扩大内需,特别是增加居民消费需求是今后一个时期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效益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点,只有让消费真正启动和强劲起来,才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才能确保改善和保障民生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是强调改善民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是制定消费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只有健全和完善各项惠及民生的消费政策,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努力实现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分享到改革发展的各项成果,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三是强调消费维权是扩大消费需求的重要手段,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力抓手。消费市场是信心市场,消费经济是信心经济。只有重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能有效提振消费信心,扩大消费需求。保障和改善民生是落实以人为本理念的基本要求,是衡量消费维权工作成败的重要标准。
  问:请您介绍一下年主题出台的背景、经过、依据。
  答:把“消费与民生”确定为中国消费者协会2011年年主题,并围绕年主题,采取积极措施,切实做好消费维权各项工作,对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扎实推进新形势下消费维权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去年11月份,我们开展了2011年年主题征集活动,广泛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在征集到的年主题建议中我们发现,关注更安全、更美好的消费生活的主题是主流,在此基础上,我们又听取了专家意见,最终确定下这一年主题。

年主题
目标和保障

  问:开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活动,有什么目标?
  答:中国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活动的基本目标是,通过对年主题的广泛宣传,促使全社会深刻理解消费与民生之间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动员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进一步着力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推动制定和完善各项惠民消费政策,确保广大消费者分享到改革发展的各项成果;更加重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实现消费领域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目标要求。
  问: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哪些保障?
  答:实现“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活动的各项工作目标,必须要有全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参与。
  首先,经营者要进一步遵循良好的商业伦理,加强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更加重视质量、服务和信誉,提供更多、更好的符合改善和保障民生政策要求的产品和服务。同时,要坚持诚实信用的商业道德,帮助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与消费者共同努力改善消费环境,释放城乡消费潜能。
  其次,行业组织要进一步树立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工作理念,不断加强行业自律,督促企业在提高产品质量与服务水准的同时,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还要加强与消费者组织的磋商,完善行业规范与相关标准,消除不利于扩大内需、拉动消费的不合理行规,培育和保护好消费市场增长点。
  第三,吁请政府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积极扩大消费需求,加强经济运行调节,确保价格水平基本稳定,着力保持经济平稳健康运行;加大城乡统筹力度,净化农村消费市场,切实保障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着力破解制约扩大内需的体制机制障碍,把扩大消费需求作为扩大内需的战略重点,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提高消费者的实际购买能力。
  第四,希望广大新闻媒体进一步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宣传党和政府有关国计民生的路线、方针、政策,向全社会大力传播消费与民生的有关知识,反映广大消费者意见和愿望。切实履行舆论监督的职责,推动消费领域民生问题及时妥善得到解决,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对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引导社会进步的积极作用。
  第五,希望广大消费者进一步增强消费信心,增强责任意识,将自身消费与推动国家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监督促进生产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紧密联系起来,通过有鲜明价值导向的“选择消费”和“货币选票”,支持和鼓励符合国家标准及产业政策的行业、企业,发挥消费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原动力。同时,还要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推动建立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良好消费环境。

年主题
消协组织工作

  问:消协组织围绕年主题将开展哪些工作?
  答:根据我们的计划,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2011年各级消协组织将重点开展6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年主题的依据、意义、内容和目标,提高社会各界对消费与民生关系的认识,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积极参与年主题活动。
  二是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大力开展以“消费与民生”年主题为主要内容的各项活动。中消协设计印制年主题宣传画和有关宣传材料,组织各地消协广泛张贴,扩大宣传效果。
  三是要结合实际,采取各种有效形式,组织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工作,扩大居民消费,引导和加快居民消费结构优化与升级转型,实现改善民生和扩大内需的和谐统一,增强经济发展的动力和后劲。
  四是要围绕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加强对相关领域的社会监督,促进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提振消费信心,增加消费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五是要高度重视解决群众意见集中、事关消费领域民生重大问题的突出矛盾,完善基层消费者投诉网络,提高调解技巧和水平,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妥善解决消费纠纷,确保消费者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努力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办实事,依法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是要充分发挥消协组织的优势,深化与有关行政部门、司法部门、新闻媒介、行业协会的协作,依靠全社会的力量推动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推动建立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更好地适应保障和改善消费领域民生的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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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2 版:法制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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