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洪敬谱
近日,安徽省芜湖市消协成功调解了一起手机消费纠纷,经销商退还了消费者的购机款。
投诉 去年11月上旬,消费者马某来到芜湖市消协投诉,反映其于去年1月1日从该市一家手机卖场购买了一款手机,自去年5月起便不断出现故障,到去年11月已经维修了3次,仍不能正常使用。马某找到卖场要求换货,被告知该款手机已停产,无法更换。马某要求退款,经销商只同意帮他换一部手机,但是要他补齐差价。马某对此不能接受。
结果 消协人员调查发现,马某反映的情况属实。消协认为,履行“三包”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马某的情况符合有关换货的条件。经过芜湖市消协的宣传和调解,该手机卖场按购买时的价格退货,马某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