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嘉善县消费者协会成功协调一起房屋漏水引起的纠纷,消费者沈先生获得18万元赔偿。
投诉 家住嘉善县嘉辰花苑小区的沈先生投诉称,自2005年5月至2010年12月,其饱受房屋漏水之烦恼。期间,尽管开发商多次维修仍无法彻底解决漏水问题,造成家中的木地板、墙壁、家具、衣物等不同程度腐烂、损坏。沈先生多次与开发商协商赔偿事宜,因赔偿数额较大,双方未能达成协议。
结果 受理投诉后,消协人员及时与房屋质检部门、房屋管理部门、开发商联系,了解相关情况。各方对沈先生因房屋漏水造成的损害没有异议。经多次调解,最后达成协议,由开发商重新确定方案为沈先生修补房屋漏水处,并赔偿其木地板、家具、衣物霉烂、重新装修以及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8万元。 (许小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