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石家庄讯(记者李 建)公共租赁住房该怎么建?政府决定问计于民。近日,记者从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2月21日至2月25日,河北省在全省开展公共租赁住房社会需求问卷调查。
据了解,去年,河北省政府制定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试行)》)提出,自2010年开始,全面启动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争到“十二五”期末,使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为落实这一精神,有效掌握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求总量和区域分布情况,科学制定今后公共租赁住房发展规划、建设计划,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总工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河北省公共租赁住房需求调查问卷。
记者从河北省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课题部了解到,该调查问卷内容主要涉及调查对象的家庭月收入水平,目前住房是自有住房还是租住房,所居住住房的建筑面积,租房者对公共租赁住房的面积、租金水平等有何要求等多个方面。凡目前居住工作在河北省内的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政策条件要求的家庭或人员,均可直接到新浪网、腾讯网参与网上在线调查,或登录河北建设网(www.hebjs.gov.cn)下载河北省公共租赁住房需求调查问卷。
记者了解到,《意见(试行)》要求对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准入管理。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要同时具备4个基本条件,即:具有申请地城镇常住户口,在申请地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家庭收入在申请地确定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家庭收入标准以下,申请时未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等住房保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