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瑞灼
湖北省武汉市一家低档餐馆一天中倒掉的剩余饭菜有50桶。这种食物浪费现象,在我国一些大学、行政机关、家庭中也较为严重。2月19日,湖北省九三学社提交提案提出,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约束餐饮浪费行为 (据2月20日《长江日报》报道)。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首经常被用作儿童启蒙的古诗,其教育意义却被现在的很多成年人丢在脑后。中国农业大学专家课题组曾对大、中、小3类城市共2700桌不同规模的餐桌中剩余饭菜的蛋白质、脂肪等进行系统分析,保守推算,我国2007年至2008年仅餐饮浪费的食物蛋白质就是800万吨,相当于2.6亿人一年所需;浪费脂肪300万吨,相当于1.3亿人一年所需。综合推算,我国消费者仅在中等规模以上餐馆的餐饮消费中,每年最少倒掉了约2亿人一年的口粮。如此严重的食物浪费现象,让人触目惊心!
资料显示,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粮食进口国,且进口数量逐年增加。在每年为此花费巨额外汇的同时,粮食安全问题也已经成为从中央高层到社会舆论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在这种背景下,严重浪费粮食现象更令人担忧。与此同时,巨大的食物浪费还增加了生活垃圾量,对生活环境造成的危害也不轻,与我们建设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目标背道而驰。
那么,我国食物浪费现象为何如此严重?原因主要有3个。一是制约浪费的有效机制没有形成。限制浪费需要有一系列的社会约束机制和条件支撑,而我国这种机制存在缺失,体现在浪费惩治机制缺失,同时公款消费食物浪费数量大。二是社会公众节约食物资源的意识不强。这从许多人接待宾客、办理婚丧大事等方面的习惯就可看出,食物消费多以丰盛、有余为目标,没有减少浪费的意识,特别是在生活物质条件改善后,追求奢侈、讲究排场的风气流行,节约意识淡薄。三是消费过程中的环境条件不健全。如居民在外就餐时,菜量的标准不一样,消费者有时难以选择适当的食物数量,另外信息不对称也容易造成食物浪费。
面对日益严重的食物浪费现象,法律出手予以遏制和引导很有必要。一是要通过立法加强节约食物资源的制度建设。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经验,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法律与条例,促进食物资源的节约,增加对浪费的约束与处罚。二是要通过立法大力倡导节约食物的社会风气。浪费是一种可耻的行为,即使在发达国家,节俭也被视为一种美德,是对劳动的尊重,也是一种社会责任。在全社会营造“节约食物文明,浪费食物可耻”的氛围,是当务之急。只要人人都珍惜我们手边的粮食,消费更趋合理一些,许多问题都会迎刃而解。三是通过立法逐步推行分餐制。这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减少食物浪费、卫生健康的就餐方式,我们需要大力倡导和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