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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张家茂解决不了的投诉”
江苏省委宣传部下发通知,号召全省消费维权系统工作人员向连云港市连云区消协秘书长张家茂同志学习
作者:李 瑛 胡 婕 薛庆元


  本报南京讯(李 瑛 胡 婕记者薛庆元)今年3·15前夕,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下发通知,要求将连云港市连云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张家茂同志列为先进典型,号召全省消费维权系统工作人员向其学习。作为一名基层消费维权工作者,由省委发文号召向一线消协工作人员学习,在江苏省乃至全国尚不多见。
  作为连云港市连云区消协秘书长,张家茂30年如一日奋战在消费维权第一线,累计调解各类消费投诉5000余件,调解成功率高达99.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被群众亲切地称为“新世纪的包青天”、“消费者的代言人”。张家茂先后获得全国工商系统先进工作者、江苏省十佳维权卫士,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表彰为纪念恢复建制“60年60人”红盾楷模等荣誉;其所在集体被评为全国维权先进集体、省消协先进集体;他多年来的维权工作经验被中国消费者协会命名为“张家茂工作法”并在全国推广(详见2010年7月21日本报A3版《“有事就找张家茂”》一文)。“紧抓热点、敢攻难点、善创亮点,就没有张家茂解决不了的投诉。”这是和张家茂一起工作多年的连云港市消协秘书长李长生对他的评价。大到商品房质量,小到一双开了胶的皮鞋……在张家茂眼中,消费者的投诉无大小、轻重缓急之分。在他成功帮消费者讨回公道的投诉中,既有倾注10年真情帮消费者通过诉讼获得70余万元医疗赔偿款的事例,也有3天就成功解决居民家中水管爆裂向物业公司维权的事例……在张家茂典型事迹座谈会上,10年维权获得70余万元赔偿款的消费者朱新民的家人来到现场,他动情地向大家说着自己10年维权的艰难,以及对张家茂帮助他最后成功维权的感激。“10年维权,我们精疲力尽,如果不是张家茂的帮助,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到赔偿款,我们一家人都感谢他。”朱新民的家人含着泪说,“10年维权,这期间有过艰难、挫折,也曾经想到放弃,但在张家茂的鼓励和帮助下我们咬牙坚持了下来,并最终等来了说法。对于他的感激之情已经不足以用一句谢谢来表达,这期间他付出的辛劳不比我们少……”
  张家茂不仅具有苦干实干的拼搏精神,更有思维超前、开拓进取的创新意识。在30年的维权工作中,他创立了全国首家涉外维权中心、首家维权合议庭、中韩轮渡维权站、全省首家律师维护消费者权益援助中心,全市首家医院患者维权监督站,在全省率先推行调诉对接制和消费提醒制等。这些探索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都引起了强烈反响。
  去年,连云港市委宣传部把张家茂作为全市重大典型推出,组织市内主流媒体对其进行集中宣传报道。通过集中宣传报道,张家茂先进事迹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中引起广泛共鸣。社会各界在热议张家茂先进事迹的同时,纷纷开展“争做张家茂式好党员学习实践活动”。“张家茂是我们工商人的骄傲,他身上浓缩了优秀共产党员的品质,他以高度的责任心扎实地做好每一项工作,是我们大家学习的榜样。”连云港市工商局副局长张守伦这样评价张家茂。
  由江苏省委宣传部号召推行张家茂典型也是对江苏省消费维权工作的肯定。据了解,近年来,江苏省消协许多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如调诉对接制、小额仲裁制等,都为其他省市消协作出了示范,其中,张家茂创立的维权合议庭被中消协在全国进行推广,这也是江苏省调诉对接机制的雏形。
  如今,“有事找张家茂”已成为连云区消费者的口头禅。一位消费者特意编了一首顺口溜赞颂他:“连云消费者协会,事多人少素质高。工作热情又认真,消协宗旨记得牢。调解举证办法多,完美双赢效果妙。三个代表好典范,数不尽的消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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