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文郁
明明是公共停车位,即使是空着,也偏偏要个人或单位占据着,导致停车难状况愈加严峻。从4月19日起,沈阳警方在全市范围内展开大规模的“清阻还位”专项整治行动,彻底还公共车位于民。
买车容易养车难,难就难在用车成本高。其中包括停车问题。更进一步说,就算是有钱,也难以就近找到停车位,这令很多有车一族非常苦恼。记者从沈阳警方了解到:2010年,由沈阳市政府出资规划和施划了20余万个停车泊位,缓解停车难。同时,警方发出致沿街单位和广大市民的一封信,要求对门前停车泊位不安装地锁,对外开放。然而,很多停车位却被一些个人或单位占为己有,安装地锁、地锥、地桩或设置座椅等障碍物,甚至有个别单位堂而皇之地在泊位上标出本单位专用停车位等字样。更有胆大的单位,竟然将公安机关划定的公共停车位,圈成停车场收费管理。企业和个人将泊位私占的行为,不仅严重影响了停车泊位的正常使用,还加剧了停车难的矛盾。
为此,沈阳市公安局根据沈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硬环境建设的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展开“清阻还位”专项整治行动。日前,沈阳市公安局停车管理办公室的执法人员在位于市府大路上一家商务大厦楼下发现,该大厦的物业部门将本是公共道路资源的人行道,安装了100多个铁制地桩,并将近百个公共停车泊位圈到了里面,同时该物业单位擅自在交通岗附近设立了一个出入口,将这里变成了一个停车场。执法人员当即责令该大厦的物业将这些地桩现场拆除。在十一纬路的一家证券公司门前,有30多个公共停车泊位被人安装上了地锁,同时在车位上还被人写上了“外车禁停”的字样。执法人员当即责令这几家单位的负责人现场进行拆除。仅专项整治行动首日,警方共计收缴309个占据泊位的地锥,清理出182个被占泊位。
沈阳警方表示,专项整治行动伊始,警方将对私设地锁、地锥、地桩或其他障碍影响道路停车泊位使用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劝阻,限期自觉拆除。对逾期未拆除的地锁等占据泊位设施,警方将实施强制措施,并依据《沈阳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按照泊位数量对责任人处以每个泊位200元的罚款。
饱受停车之苦的车主们,对于沈阳警方的这次行动表示认同。车主刘先生对记者说,公共停车位资源有限,对于利用公共车位谋私利的做法,不仅应该给予谴责,更涉嫌不当得利,应该受到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