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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对普高国际班收费封顶
须按学期收费,每学期不得超过1万元
作者:缪志聪


      本报南京讯 日前,江苏省物价局与财政厅联合发文,要求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规范普通高中国际班收费标准,设立最高学费标准,每生每学期不得超过1万元。普通高中国际班与普通班一样,也应当按学期收费,不得跨学期预收。
  据悉,近年来不少普通高中试点开设国际课程,但由于政策不够完善等原因,一些地方出现了审批权限混乱、收费标准过高等问题。目前,江苏省内的高中国际班虽然形式各不相同,但3年的学费一般都需要10万元以上,多的甚至要20多万元,根据学校的情况,有的一次性收取,也有的分几次收取。以无锡太湖高中国际班为例,前两年学习普通高中课程,每周增设6节由外教任教的英语课,因此费用较为便宜,但从第三年开始学习英语、计算机、数学、商科等预科课程,所需费用就要5万至6万元了。虽然与在国外读预科的费用相比已经节省了80%,但与国内的普通高中相比,仍是“天价”。
  为规范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收费行为,此次发文明确指出,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收费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新增设的公办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设立最高学费标准,每生每学期不超过1万元。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除收取学费外,可收取服务性费用及代收费,收费标准参照省统一规定执行,除此之外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除此之外,还要求各级价格、财政部门对已经开设的国际课程班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治理和规范,除学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以外,其他收费项目一律予以取消;对已突破省定最高标准的公办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收费,2011年秋季学期起严格按新规定执行;对各地已制定的“苏教国际班”收费标准,立即停止执行;未经省教育厅复核认定的普通高中国际课程项目,其学费标准按普通高中学费标准执行。 (缪志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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