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讯(通讯员 岳彦臣龙一平)将过期药品去掉旧标签,贴上多张新标签掩盖生产日期再销售。4月13日,湖南省桃源县工商局接到举报,查处一起商家欺诈销售案。
前不久,家住桃源县热市镇的莫先生因家中小孩肚胀,去当地一家婴幼儿用品超市选购药品,在导购员的推荐下,购买了一盒“清火宝”。给孩子服用后,竟出现哭闹不止、呕吐、不能正常睡眠的情况。莫先生找来药品说明书对比,发现药盒上整齐贴着3张新标签,撕开标签后发现,该“清火宝”早已过期。莫先生对于商家用多张新标签刻意覆盖商品生产日期和有效期的做法十分气愤,多次找到该超市负责人理论,要求给予相应赔偿。商家以“证据不充分,不承担责任”为由,拒绝赔偿。
屡次协商未果后,莫先生拨通了12315电话,桃源县工商局投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立即赶到现场。经查实,该商家销售的“清火宝”在莫先生购买时确实已过期,药盒上的生产日期和有效期由于被新标签覆盖,使消费者受到蒙蔽和误导。在工商部门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协议,超市赔偿莫先生2800元人民币。对于商家将过期商品贴上多张新标签重新销售的欺诈行为,该局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工商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商品时谨防小标签里藏大文章,一旦发现过期商品新贴标签、虚假打折、虚构价格、标注价格与实际结算价格不相符,可尽快拨打12315与工商、消委会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