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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消保委开展“新限价”药品价格暗访体验和比对活动发现——
几家小药店个别药品价格高于限价
作者:陈葲 郑铁峰


  本报杭州讯(陈 葲 记者郑铁峰)日前,浙江省温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组织开展了“新限价”药品价格暗访体验和比对活动,了解对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药品降价令正式实施后温州市当地药店相关药品实际价格,引导广大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据悉,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调整部分抗微生物类和循环系统类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于3月28日实施。根据该通知,部分抗生素和需长期服用的药品最高零售价将下降,平均降幅达21%,共涉及162个品种、近1300个剂型规格。药品价格的大幅下降,将直接影响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为此,温州市消保委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并组织消费者、消保委义务监督员及新闻媒体记者共同组成调查组,进行“新限价”药品价格暗访体验和比对活动。
  此次活动,调查人员分成4组分别对温州市鹿城区、龙湾区及瑞安市、永嘉县等地的11家大小药店开展调查。为便于比对,调查组从公布的降价药品目录中,随机选取6种常用药作为本次消费抽检参照物,并就近暗访。
  经比对,抽调药店中,大多数现售药品价低于国家限价,仅几家小药店个别药品价仍高于国家限价,如“希刻劳(头孢克洛胶囊)0.25g×6s”在温州市区鹿华药店的销售价为37元,在九阳药店(滨海)的销售价为35元,而物价部门的限价为34.7元。
  同时,调查组发现有些药店药品价远低于国家限价,而同一药品在不同药店价差也不小。如“利必非(非诺贝特缓释胶囊)250mg×10s”,限价为39.2元,在温州市区一洲药店售价19元、鹿华药店售价26元、永嘉延生堂药店售价为38.5元。
  温州市消保委秘书长陈朝霞表示,通过开展此次活动,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将有利于向消费者宣传国家发改委通知要求和精神,及时让消费者了解相关药品价格,指导明明白白消费;有利于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社会监督,共同抵制价格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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