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合肥讯(记者洪敬谱)记者近日从安徽省宣城市消费者协会获悉,宣城市消协被安徽省妇女联合会评为2010年度安徽省基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据了解,宣城市消协十分重视、支持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由宣城市消协会长总负责,在办公场所设立妇女儿童法律咨询台,落实一名工作人员处理日常信访事务,为需要帮助的妇女儿童提供法律知识解答和法律服务。
在日常工作中,宣城市消协积极承担宣城市妇女联合会妇女维权岗的职责,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在当好消费者娘家人的同时,更加重视妇女维权事业,为广大妇女分忧解难。2010年,宣城市消协成功调解了多起侵害女性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投诉。2010年4月,消费者石女士投诉称,她在宣城市区某超市购物,结账后店方怀疑其偷拿巧克力,对其强行搜身。受理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经调解,某超市向石女士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元。2010年9月,宣城市宣州区养贤乡女村民陶某投诉称,在开启一瓶某品牌啤酒时被啤酒瓶盖击中眼睛,致使眼睛严重受伤。经消协人员调解,某啤酒有限责任公司赔偿陶某各项费用总计2760元。2010年8月,消费者李女士投诉称,在宣州区水阳镇某餐馆就餐时,一瓶啤酒突然发生爆炸,致使其眼睛受伤,眼球破裂。经消协人员调解,某啤酒有限责任公司赔偿李某6.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