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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工商系统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
半年查处商标侵权案575件
作者:徐文智


  本报西安讯(记者徐文智)记者近日从陕西省工商局了解到,截至5月30日,陕西省各级工商机关在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中,共查处商标侵权案件575件,涉案金额2479万元。其中涉及涉外商标案件36件,中国驰名商标案件76件,为商标所有人和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420余万元。
  记者了解到,去年11月中旬,陕西省工商局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双打”行动总体工作方案,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专项行动当中,全省工商系统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细化整治任务,着力做好检查督导落实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专项整治良好舆论环境。同时,陕西省工商局通过明确不同阶段的工作目标和工作内容,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把任务和责任逐级分解到有关单位和个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为提高专项行动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地开展,陕西省各级工商机关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重点,根据当地侵犯知识产权、“傍名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一些共性表现,结合企业、群众的申诉举报情况,对一些侵犯知识产权的线索认真进行梳理排查,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如:根据“太白及图”中国驰名商标权益人陕西太白酒业有限公司申诉省外一些企业生产并在该省销售侵犯“太白”商标专用权白酒的线索,陕西省工商局在对源头和侵权产品特点进行分析的基础上,从去年12月15日至12月22日,以工商机关、企业联动的方式,在全省开展了保护“太白”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共查扣侵权和假冒太白酒1130瓶,有力地维护了商标所有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记者了解到,陕西省工商局将在专项行动已经取得良好成效的基础上,以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遏制规模性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为重点内容,重点查处侵犯涉外商标、中国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和“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切实维护好商标权益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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