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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
需重点关注查处经营者达成价格垄断协议行为
作者:任震宇


  本报讯(记者任震宇)记者6月1日获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日在京联合欧盟竞争总司举办反价格垄断国际研讨会。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彭森在发言时表示,经营者达成价格垄断协议的行为是需要重点关注和查处的对象。
  这次会议的主题是“聚焦价格垄断协议”,与会各方主要就当前各国在制止价格垄断协议方面的立法、执法情况及相关理论研究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彭森表示,价格垄断协议对自由、公平、有序市场竞争秩序的破坏较为明显,是各国反垄断法规关注的重点。从当前国家发改委执法的实际情况看,经营者达成价格垄断协议的行为,是需要重点关注和查处的对象。《反垄断法》实施近3年来,国家发改委反价格垄断立法和执法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出台了《反价格垄断规定》和《反价格垄断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两部配套规章;二是查处了一批价格垄断案件;三是切实增强了反价格垄断执法能力和水平;四是深入开展了相关国际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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