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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市场乱象有望廓清
作者:张震


    ■本报记者 张 震
  穿梭在大街小巷的电动自行车,在经历了电摩标准之争风波后,又一次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上。近日,国家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四部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要求从管理规定、生产、销售、注册登记、通行秩序和治安管理等6方面着手,规范当下电动自行车产业,并限期淘汰在用“超标”车。
  对于目前普遍“超标”的电动自行车行业来说,《通知》意味着一次严峻的考验。多数正规电动自行车企业对此次规范持欢迎的态度,认为针对目前电动自行车产业鱼龙混杂现状加以整顿,有利长远发展。同时,各企业认为,就目前国内电动自行车生产现状而言,其所依据标准也应做出相应调整。

“合格”车上路为何超标

  四部局下发规范电动自行车的《通知》,主要原因在于抑制近年来不按规定生产、销售,导致大量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从而带来大量道路交通事故的现象。其依据的是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1999年颁布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
  对大街小巷中来回穿梭的电动自行车,许多行人都说自己常常提心吊胆。相关数据表明,2009年,电动车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数约3600余人,相比2004年增加了约6倍,目前,电动自行车使用机动车道、闯红灯等现象严重。
  按照现有的标准GB17761,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不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电动机功率不大于240瓦。对于最高时速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大于40公斤的电动车禁止上路。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一般而言,电动自行车出厂时,生产企业都会将其时速控制在20公里以内。然而,确有部分企业在生产电动自行车时留有“后门”。这就造成了备案、销售时都是合格电动车,一旦上路就变成了“超标”车。
  在北京市增光路的一家电动自行车店里,一位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店里的车)时速最低30迈,最高的有50迈。”
  记者问:“不是说超过20公里/小时就不让用了吗?”
  她答道:“现在哪里还找得到这么低速的(电动自行车)?”
  记者问:“超过20公里/小时是不是上不了目录?”
  她解释说;“货送到我们店的时候,都配了合格证。没有合格证,我们肯定不敢卖。”
  这位销售人员告诉记者,为了登记合格,电动自行车中都装有限速器,而在使用中,只要拔掉限速器,20公里时速控制将会解除。“希望速度慢一些,可以将限速器开启,而之后想放开速度,只需将其拔下就行,十分方便。”
  在另一家电动自行车店,一位销售人员甚至告诉记者:“只要钱到位,再加1600元,可以改装,时速达到80迈。”

行业面临分类管理

  《通知》首次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对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管理。要求各地警方认真核查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最高车速等是否符合国标。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按照非机动车注册登记。
  “40公斤以上、每小时20公里以上”这两项数据意味着,所有的“超标”电动车都将被列入机动车范畴。
  “四部局联合发文下令淘汰超标电动车,代表了政府希望行业规范的态度,从长远来说对整个行业是好事。”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胡刚告诉记者,目前电动自行车厂商良莠不齐,大型车企都希望能在一个良性有序环境下参与市场竞争,如能提高生产准入标准,与摩托车一样,实行一车一票规范行业经营,无疑是件好事。
  由于全国电动车中近9成是“超标”电动车,近1000家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2400余个品牌也大多为“超标”车,如若按这一标准实施,大多数生产企业均面临困境。“成立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所需的注册资金只要几百万元,对应的监测设备只需几十万元。摩托车生产企业的注册资金要8000万元,总投入超过2亿元,光研发设备就需要2000万元。”胡刚告诉记者,“目前业内能达到这一条件的企业,最乐观的也就10家。”“长远来看,国内对电动车自行车产业的分类管理是大势所趋。”国家电动自行车质检中心副主任黄晓东表示,除标准问题有待调整外,有条件的企业应将重点放在提高产品技术含量上,以不变应万变。

国标也应与时俱进

  记者了解到,《通知》中强调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颁布于12年前的1999年。不少电动自行车企业和商家表示,1999年十几家企业对当时这个“标准”无异议,因为当时的电控、电机、电池等技术只能达到这个水平。但随着道路交通状况的改变及电动车生产工艺日趋成熟,再沿用老标准来约束电动车,可能会面临重重问题。
  当年电动自行车研发者之一的清华大学马贵龙教授告诉记者,在电动自行车的市场化推广中,随着城市半径的扩大,使用者对骑行里程有更高的要求;而随着打工者、上班族等更多消费群体的加入,对骑行时速、负重等更高的要求会导致电机功率增加。
  根据当年制定的国标,电动车用的电池续航里程只有10公里。而像北京这样的大城市,很可能消费者早上骑出去,晚上就骑不回来了。使用者对里程数需求不断提高。可电动自行车国标却10余年未修改。
  胡刚告诉记者,现行行业标准制订至今已经有12年,由于行业发展以及技术水平的提升,老标准已显得不合时宜,未能与时俱进。随着城市的扩大和道路交通的改善,消费者对车速、载重以及续航能力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尽快出台适应当前实际情况的新国标。
  通过有关部门开展的电动自行车的市场检查情况来看,电池超重成为主要问题。这是因为“消费者往往要求销售方给换个‘用得长’的电池,这样骑行距离能长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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