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工信部、国家工商总局和质检总局四部局日前联合下发 《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制订方案整改当下电动自行车产业,限期淘汰在用“超标”车。在用的“超标”电动车要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方式进行淘汰。 此次四部局联合发文主要强调限制和改造 “超标”电动自行车的重量和速度问题。据交通部门的数据显示,很多电动自行车 “轻摩化”严重,时速可达30公里,甚至50公里,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很多隐患。 本报记者郝 军/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