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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保障房建设“爽约”应当零容忍
作者:吴睿鸫


    ■吴睿鸫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上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方在6月6日前必须公布保障房的项目进程,包括年度保障房计划、开工项目以及竣工项目信息等。按照计划,今年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必须在10月底前全部开工。从部分城市今年以来保障房开工情况来看,成绩并不乐观,一些城市开工率不到三成 (据6月5日《新京报》报道)。
  应当说,今年是保障房建设力度最大的年份,不仅国家公共政策强劲给力,而且在财政支持上,也是前所未有的。财政部数据显示,截至5月20日,财政部已累计下拨2011年中央补助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617亿元。
  尽管中央政策和资金已经双双到位,但是从一些城市保障房开工率不到三成来看,情况不容乐观。按照现行程序,开发商仅《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四证办下来就至少需要4个月,到银行申请贷款审核还要两个月,如果前期准备工作没有做好,要想在接下来的5个月内开工建设,紧迫程度可想而知。这意味着,一些地方今年保障房建设极有可能“爽约”。
  在人们的印象中,近年来,国家每年给全国各地分配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似乎从来没有完成过。对于不能如期完成任务,总能找出各式各样的理由。比如,对于去年建设580万套保障房未完成之事,国土资源部有关人士表示,一方面是第一次编制保障房土地供应计划,各地都编制得比较大。另外,对保障房建设,各地都正处在边建设边完善过程中,计划、资金、项目等原因造成建设滞后。
  对于今年保障性住房建设开工率低的原因,有关方面主要归因于资金困难。毋庸置疑,保障房建设需要地方政府投入一定的公共财政资金。那么,人们不禁要问,难道地方政府真的没有财力投入这部分资金吗?用网友的话讲,没油水,所以地方政府不热情。话虽尖刻,但无疑道出了问题的实质,在“以地生财”的理念支配下,一些地方政府确实对保障性住房建设欠缺积极主动的热情。
  更为重要的是,近几年对地方政府的保障房建设工作,我们缺乏强有力的约束。记得去年7月,住建部曾表示,将对各地的保障性住房任务开工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促检查,检查结果完成不好的,要通报批评。今年3月份,有关部门对580万套保障房未完成的情况,仅仅向全社会做了一下通报,也就不了了之。可以预见的是,在制度约束不强的情况下,保障性住房建设必然会变得“慢腾腾”。
  今后5年,我国将新建保障性住房3600万套,仅今年就要建设1000万套。倘若与过去保障房建设一样,找个说法、发个通报,就可以不完成,那么,解决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有可能变成一句空话。有鉴于此,有关部门今后一定要对各级政府的保障房建设“爽约”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凡逾期不能完成住房保障建设任务的地方政府和官员,都应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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