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抚顺市消协通过抚顺仲裁委员会设立在消协的办事处,有效化解消费纠纷
■本报记者 王文郁
日前,辽宁省抚顺市消费者协会通过抚顺仲裁委员会设立在消协的办事处,采用仲裁方式,成功解决了一起索赔8万元的消费纠纷。近日,抚顺市消协秘书长吴丽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抚顺市消协在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中,将不断摸索总结完善利用仲裁解决消费纠纷的经验,使消协维权工作的这一新武器发挥出更大的威力。
半年多纠纷一周内解决
4月18日,消费者周某向抚顺市消协反映称,去年8月中旬,他的一位亲属在家中被一爆瓶饮料的玻璃碎片炸伤了眼睛及面部,造成左眼伤残、脸部缝合18针。事后,伤者及其亲属曾多次与该饮料生产企业协商赔偿事宜,双方一直没能达成协议。后周某获知抚顺仲裁委员会在抚顺市消协设立了仲裁办事处,遂找到消协,同意接受仲裁,以彻底解决这起纠纷。
抚顺市消协副秘书长郭魁男在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后,与饮料生产企业取得了联系。对方工作人员称,企业也苦于这起纠纷长期无法得到解决,乐于接受消协仲裁办事处的仲裁。
只用了不到一周时间,抚顺仲裁委员会消协办事处就解决了这起长达半年多的消费纠纷。消费者向企业索赔8万元,最终得到了8.8万多元的赔偿,获赔额增加了10%。而支付赔偿款的企业,因化解了长期与消费者之间无法化解的矛盾,可以更专注于正常生产销售,也感谢消协仲裁办事处所做的化解纠纷工作。“一裁终局,不用上法庭,免去了诉讼的烦恼,仲裁结果又具有法律效力,这种解决纠纷的方式好。”周某说。
消费维权有了“新武器”
抚顺市消协副秘书长郭魁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说,随着经济的发展,大型家电产品、汽车、房产、出国旅游等,进入普通消费者的消费范围。消费纠纷也不再局限于几元、几十元的小额度争议,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的大额度消费纠纷不时出现。消费结构的上升,带来消费纠纷调解的复杂化,对一些索赔金额高、情节复杂、事实难以认定的消费纠纷,各级消协调解难度较大。
为了适应形势的需要,方便广大消费者就近就地解决消费纠纷,节约维权成本,最大限度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并借鉴外地消费者组织的成功经验,去年12月,经批准,抚顺仲裁委员会在抚顺市消协设立仲裁办事处,并于今年3月正式挂牌运作。目前,抚顺仲裁委员会在抚顺市消协及各县区消协、工商机关及其他社会知名人士中,选聘了20多名热爱仲裁工作,公道正直,具有消费维权方面专业知识工作人员和熟练掌握相关知识、程序的法律工作者及相关专业人士担任仲裁员。
在消协系统进行推广
抚顺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张聊杰告诉记者,为充分发挥仲裁法律制度化解经济纠纷方便快捷、保守商密、专家断案、方式灵活、成本低廉、一裁终局的独特优势,根据《仲裁法》和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抚顺仲裁委在抚顺市消协设立了仲裁办事处。这样一来,首先可以稳定社会,将消费纠纷化解在基层,切实为消费者服务;其次,消协仲裁办事处利用仲裁可以增强调解法律效力,避免调解结果得不到落实,又引发新的矛盾,浪费社会资源;第三,聘请专家、学者作为仲裁员,可以利用专业人员的优势,在较短时间内,更专业地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
记者了解到,在抚顺市消协设立仲裁办事处的基础上,经抚顺仲裁委员会批准,抚顺市消协将通过试点的形式,在基层县区陆续设立消协仲裁调解站,在消协系统推广利用仲裁解决消费纠纷的工作方法。
抚顺市消协秘书长吴丽雅表示,下一步,抚顺市消协将要在系统中加强对仲裁制度的学习培训,及时受理各类消费纠纷,对立案时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可由其申请缓交部分仲裁费用。在依法仲裁前提下,尽量简化程序,减少消费者的维权成本,提高快速解决率、和解调解率和自动履行率,将仲裁制度融入到抚顺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业中,让仲裁实实在在成为消协一项叫得响的工作。